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张晓娟、赵双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失能老人办理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很有必要性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安排。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我市2021年公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披露60岁以上人口占比19.79%相比第六次人口普查上升了7.34个百分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4000万人,作为社保“第六险”,长护险是针对失能人群推出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应对委员提到的“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局面的一项社保举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提到,“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另外,在“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国家级规划中也有表述。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明确制度试点目标,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该文明确,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明确的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继续开展试点,其他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共14个,我省为开封市),于当年启动实施,试点期限2年,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试点省份和城市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正如两委委员提案所提到的广州,作为第一批试点已开展了该险。长护险制度试点六年来效果到底如何?据国家医保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3月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49个城市、1.45亿人,累计有172万人享受待遇。
二、关于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开展现状的说明
今年1月份印发的《河南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中第二章第四节“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提到,“指导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以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重点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完善政策框架,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标准,探索多渠道筹资机制,以收定支,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支付标准,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项目的有机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认真开展探索和总结试点经验,协同推进全省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在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中也提到了该险。
开封市作为河南省唯一的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2020年印发了《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行办法》(汴政〔2020〕36号)于2021年1月起正式实行。目前试点将近两年,省医保局正在对开封市的试点工作进行总结。
三、关于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开展的谋划
今年7月10日印发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三政〔2022〕15号),“第三部分”的“重点任务”中提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在7月8日民政局牵头起草的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的《三门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初稿)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中也提到,“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规范和运行机制,逐步推动形成符合三门峡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另外,《三门峡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清单”》也提到了该险。
作为医保部门,自单独组建以来,我们做好政策标准(比如《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收集,和试点进展动态的关注(比如上海、福州、宿迁、南通、开封等),调研谋划我市制度设计系列工作。结合我市人口结构和趋势,结合康养、医养等养老体系建设需要,密切关注借鉴试点经验并寻求省局有关处室指导支持,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独立运行、坚持责任共担、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在资金筹集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管理服务机制等各方面正进行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拿出方案提交市政府决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医保事业事关每一个人,社会各界对医保都十分关注。作为医疗保障部门,承担着维护全市220万群众医疗保障权益的重任。我们将努力汇聚社会各方更广大范围的智慧和建议,最大程度上保障好广大参保群众的利益,适应新时代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再次感谢委员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关注、指导和监督!
2022年9月30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0398-2115820
联系人:温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