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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5-05 17:59 来源: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单位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上官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398-2810192

传真电话0398-2810192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局  长 杨跃民

副局长 张建兰

副局长 张武峰

副局长 张玉辉

二级调研员 武东发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拟订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构建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2810192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政务服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起草有关医疗保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2810310

  (三)职工待遇保障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

拟订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探索拟订适合我市特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2810312

  (四)居民待遇保障科。

拟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分配,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联系电话:2810323

  (五)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

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认定、考核、奖惩管理制度,负责建立维护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库。

联系电话:2810326

  (六)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联系电话:2810306

(七)基金监管科(基金稽查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2810313

  (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2810116

 

下属机构:

( 一 )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医保经办工作。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2、负责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生育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3、负责编制医疗、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4、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5、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6、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7、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8、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的查询,宣传医疗、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9、负责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10、负责全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的征缴、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0398-2773368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办公地址:三门峡崤山东路21号

(  )三门峡市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需求统计编制需求计划拟定集中招标目录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招标执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 0398-281087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上官路与五原路交叉口市医疗保障局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