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医保局> 动态要闻 >正文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关于缴纳2025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11:56 来源:职工科

为保障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简称“职工基本医保”)人员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下简称“职工大额补助,原名“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待遇,现就缴纳2025年度职工大额补助保险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

、缴费时间

2024111日2024年12月31。建议参保对象关注“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确保及时获取年度缴费信息和医保政策。 

三、缴费标准

220元/人/年

、待遇享受期和待遇标准

按时缴纳2025年度职工大额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5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与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保持一致2025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47万元/年(相比现行标准提升7万元),实行直接结算(无法直接结算的,可申办手工零星报销

五、缴费方式

职工大额补助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办法与职工基本医保一致。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处于职工基本医保正常参保状态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编制具有缴费有效期的年度征收计划(含退休人员),并传递至税务部门。单位人员(含本单位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集中整体办理费,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因单位破产、撤销(注销)等原因无单位管理的人员由个人自行缴费。提倡线上缴费。

(一)单位集中缴费  1、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核对缴费人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对征收计划有疑的及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核实;2、按照我市职工大额补助实施办法(三政办〔2021〕3号文)筹集参保资金,从指定缴费渠道中选择合适方式一次性足额缴费,缴费到账后即可为参保人开通相应结算待遇,缴费采取转账方式办理而超过征收期仍未开具完税证明的,会影响资金到账和待遇及时开通。

  (二)个人自行缴费  开通线上自助缴费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南税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安装“河南税务”APP(办税-社保费业务),均可实现足不出户便捷缴费,可为本人缴费也可为他人代缴。线下,可选择就近到有代征资质的银行网点(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中原银行等)或通过银联(云闪付、全民付等)办理个人缴费;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或使用自助办税机缴费

(三)无法完成缴费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上述办法完成缴费的,请联系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注意事项

(一)职工大额补助职工基本医保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是政府推行的一项惠民工程,2025年起年度支付限额从40万提高至47万,积极主动缴费参保可有效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请各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做好宣传,避免漏缴漏保,继续提升缴费参保率,让惠民政策覆盖更多群众

(二)征收期内,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和恢复职工基本医保正常参保状态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由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编制相关人员征收计划。

(三)未按时缴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视为自动放弃职工大额补助年度参保资格,其征收计划到期自动失效且无法办理缴,无法享受相应待遇

(四)若已缴费人员在征收期结束前亡故,亡故时尚未产生2025年度职工大额补助结算费用,在征收期结束后可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五)缴费单位或个人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属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缴费计划确认无误,对缴费方式有疑问的,可拨打税务部门服务热线12366咨询。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