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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我原在陕州区一家企业上班,1989年参加工作,2010年7月由于企业倒闭下岗,后来就一直以灵活就业身份自己缴职工纳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因收入不稳定,中间断断续续的,现在快到退休年龄了,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够30年,请问: 1、 听别人说2000年9月以前的工作时间算医保视同缴费、2000年10月到2006年7月期间算一半的医保视同缴费期,不知道这个说法是真的吗?准确吗? 2、 退休时如果补缴职工医保,补缴的标准是多少?补缴一个月是多少钱?这个补缴标准依据的政策是啥? 请答复,谢谢了!
2025-12-06 14: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