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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01 15:30 来源: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休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组建成立,政府直属机构,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

2、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协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构建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机关下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政务服务科)、职工待遇保障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居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基金稽查科)、机关党委。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2个局属单位预算,具体是:

1.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3.三门峡市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总计1728.9万元,

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458.91万元,增长36.13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预算(非税收入)比去年有所增长,增加打击欺诈骗保罚没款收入;支出增加458.91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去年有所增长,增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专项治理工作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合计1269.9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合计17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8万元,占85.82%;项目支出245.1万元,占比14.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58.91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预算(非税收入)比去年有所增长,增加打击欺诈骗保罚没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315.0万元,占76.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7万元,占2.41%;商品服务支出127.1万元,占7.35%;项目支出245.1万元,占14.18%,主要项目是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等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14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精神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0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年减少3万元,降低比例60%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预算。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预算数2022年保持一致2023年无安排出国任务,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2年减少3万元,降低比例6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把接待任务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2022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预算数2022年保持一致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行政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7.1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22年增加18.92万元,增加0.15%,主要原因:在职位人员职务晋升、晋级晋档、工资改革等原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负责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转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