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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900-0001-2021-000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2-13
标  题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门诊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医保〔2021〕72号
发布时间 2021-12-20 10:35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门诊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0 10:35 来源: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各有关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55)和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双通道”保障定点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医保〔202150)要求,新增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中心大药房等15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以下简称“门诊特药”)“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尽快将“双通道”管理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范围,明确药品供应主体和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定点零售药店要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并严格执行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附件:三门峡市新增门诊特药“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