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医保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坚持亲自部署推动。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主持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坚持高起点谋划。调整设置内设机构与省局对口,制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为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提供有效遵循。三是坚持一体化落实。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医保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重大事项,一律坚持法制审核把关、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过程依法合规。全省法治专项培训和评查活动在我市顺利召开,河南医保系统和重庆医保系统法治骨干60余人观摩我市法治医保建设成果,全程参与培训和观摩,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印发《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法,形成以上率下的浓厚学法氛围。二是丰富机关法治学习形式。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载体,结合讲党课活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开展全系统法治骨干法治培训培训。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始终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前置关口,健全决策机制,严把程序关、审查关、监督关。一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局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一律经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5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2份,在起草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政策措施时,主动邀请法律顾问、相关单位提前介入审查,充分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备案和公平竞争审查覆盖率均达100%,从源头防止文件“带病出台”。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全年法律顾问对我局提出专业审核意见14余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四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2025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权力运行保持平稳规范。
(三)聚焦医保基金安全,以法治利剑守护群众“看病钱”
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战场,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是压实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四张清单”,推动行政执法从“刚性管制”向“刚柔并济”转变,提升执法公信力。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能监控深度融合,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构建非现场监管体系,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探索实施“驾照式”记分管理,将违规责任延伸至医务人员个人,有效增强监管穿透力和震慑力。三是严惩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等系列行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处理违法违规机构,追回医保基金或及处以罚款,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卫健部门移送线索件,有力打击欺诈骗保嚣张气焰。四是锤炼执法队伍。在第二届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工作队伍练兵比武活动中,我局获得优异成绩。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提升法治监督效能
坚持以规范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强化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2025年全局15人换发执法证,3人因岗位调整注销执法证,确保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稳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持证执法人员参加法治能力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干。推进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建设,进一步厘清岗位职责、优化执法流程,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统一、精准高效。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医保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通过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评查,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
(五)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全面履行医保服务职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不断提升参保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医保满意度。一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全面梳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清单,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标准。积极贯彻国家、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清单任务。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让生育保障更精准、更贴心,真正惠及每一位生育女职工。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主动公开医保政策、办事指南、基金运行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信访矛盾化解。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四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100%。五是规范统计与内审工作。落实全市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报告及风险预警机制,按季度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及时发现和防范运行风险。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法治思维薄弱在部分环节仍有显现。应对复杂局面的法治专业支撑不足。系统内既懂法律又精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短缺。有时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过度依赖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律审核队伍“把关”能力和“智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运用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发展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持续抓好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创新开展普法宣传。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学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紧抓实法治学习教育,着力完善工作方法、措施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医保法治建设事业新发展。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充实执法队伍人员配置,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知识交流学习,对执法队伍能力进行补强提升。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规范医保部门执法行为。
(四)积极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不断丰富“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形式,创新利用短视频、情景剧、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推动普法从“广覆盖”向“有实效”转变。